——打非系列宣传报道(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类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明显,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也鱼目混珠、牟取非法利益、严重危害各类经济成份的良性发展。作为山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打非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严防非法组织侵害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扎紧防护安全的“篱笆墙”,现梳理、分期刊出打非系列知识要点,帮助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更清楚地认识和防范非法社会组织,切实维护机构合法权益。
一、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以下这些情形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这类组织未经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的名义开展活动。例如,一些自称为 “XX 公益联合会”的组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却四处组织募捐活动,承诺将善款用于特定公益项目,但实际资金去向不明。
(二)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曾经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但部分组织无视法律规定,继续以原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比如,某行业协会因违规收费、财务混乱等问题被撤销登记后,仍打着该协会的旗号举办行业展会,收取参展费用。
(三)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筹备中的社会团体不能在还没有完成登记手续时就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筹备以外的项目,这可能会导致资金使用不规范、出现诈骗、管理混乱、责任无法落实等问题。
二、非法社会组织的危害有哪些?
(一)经济诈骗: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会费、捐赠款,或打着投资、合作等幌子骗取钱财。如某些非法社会组织以 “原始股投资”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最终卷款跑路,使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二)损害社会公信力:非法社会组织的欺诈行为,让公众对社会组织整体产生信任危机,影响合法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阻碍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三)扰乱社会秩序: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往往缺乏有效监管,可能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行业正常发展,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例如,非法行业协会擅自制定不合理的行业标准,误导企业经营,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三、非法社会组织如何迷惑社会公众?
(一)攀附政府机构。非法社会组织经常在名称中使用与政府部门相似的词汇,让公众误以为它们与政府有密切关联。例如,使用 “国家”“中国”“中华” 等字样,使人们感觉其具有官方权威性。有些非法社会组织会声称自己是在某政府部门的 “指导下” 或 “支持下” 成立的,实际上并没有得到任何官方授权。
(二)假冒行业协会。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假冒成行业协会,号称能够制定行业标准、进行行业认证等。例如,在某些新兴行业领域,非法组织会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出现,对外宣称可以为企业提供 “权威” 的行业资质认证服务,收取高额的认证费用,但这些认证实际上毫无价值。
(三)虚假名人关联。非法社会组织会声称有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主席、形象大使等职务。例如,声称某著名演员是其组织的代言人,或者某体育明星是其荣誉会员,利用公众对这些名人的喜爱和信任来吸引人们加入组织或参与其活动。实际上,这些名人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与该组织有任何关联。
(四)伪专家站台。聘请一些所谓的 “专家” 为其站台。这些 “专家” 可能没有真正的专业资质,或者是被非法社会组织收买的。他们会在组织举办的讲座、培训等活动中发表看似专业的言论,为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或项目背书。例如,在一些非法的投资理财组织中,会有 “金融专家” 鼓吹其投资产品的高回报率和低风险,诱导公众投资。
(五)虚假活动宣传。在活动宣传上,非法社会组织会将普通的活动包装成高端、专业的活动。例如,将一个简单的交流会议宣传为 “国际高端学术研讨会”,邀请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来充当嘉宾,营造出一种很有档次的氛围,吸引人们参加并收取高额的活动费用。同时,它们还会对活动的效果进行夸大,如声称参加活动后可以立刻提升个人能力、拓展人脉资源等。
四、公民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社会组织?
(一)查询官方网站:通过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社会组织登记信息。若无法查询到相关记录,极有可能是非法社会组织。
(二)查看活动细节: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通常较为随意,缺乏规范流程和专业组织。例如,举办会议或培训时,邀请的嘉宾身份不明,活动内容空洞无物,且收费标准不透明。
(三)注意宣传方式:非法社会组织常通过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来吸引公众。如宣称与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能为会员提供特殊政策优惠等,遇到此类情况需保持高度警惕。
五、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怎么办
(一)及时举报: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可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也可通过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的 “投诉举报” 栏目或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二)提供证据:举报时尽量提供详细信息,如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主要负责人信息、活动照片或视频、相关文件资料等,以便执法部门快速查处。
六、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七大要求
2021年3月22日,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民发〔2021〕25号)
发布通知,通知中对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提出以下七点要求:
(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
(二)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三)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四)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
(五)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
(六)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七)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
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行动,让非法社会组织无处遁形,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