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评协〔2024〕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单位会员,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实体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体证书发放范围
1. 山东省内完成工商登记、财政部门备案的单位会员,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
2.山东省内个人执业会员,包括见习执业会员和正式执业会员;
3.山东省内非执业会员;
二、实体证书介绍
本会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证书采用电子证书和实体证书并存的方式,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编号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位会员、执业会员证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制作,统一编号。山东省内单位会员、执业会员经批准入会的,由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颁发会员实体证书,会员可以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执业会员证书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
单位会员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后,电子证书自动变更。实体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单位会员可以向地方协会换领新实体证书。单位会员实体证书遗失的,可以向地方协会申请补领。
执业会员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后,电子证书自动变更。实体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业会员可以向地方协会换领新实体证书。个人会员实体证书遗失的,可以向地方协会申请补领。
单位会员证书:
执业会员证书:
三、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3月1日起
2.领取地点: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会员部(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3楼321);
3.领取方式:单位会员及本单位执业会员实体证书以机构为单位统一领取,代领人请携带本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照片;
4.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个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
张 宁 0531-82990178
张辛妹 0531-82990179
附件: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