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评协〔2025〕3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我省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申报工作,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出入库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5〕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范围
符合中评协入选标准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不论之前是否进入名单库,均须按照自愿原则向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申请入库。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入库的机构须符合中评协规定的入选标准且不存在“不得入选名单库”和“予以除名”的有关情形。
2.存在“不得入选名单库”和“予以除名”有关情形的评估机构,不得申请入库。
3.申请入库的机构须填写《申请进入名单库评估机构表》(见附件2),机构名称应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中的名称一致。填写《收费标准公示书》,其中“评估机构名称”须用全称且与印章名称保持一致,公示书须横置不得竖放,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提交。
三、审核要求
1.申报材料须以压缩包形式于2025年6月13日前发送至省评协业务监管部邮箱(sdpxjg@163.com)。压缩包和邮件均以“评估机构全称+2025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申报材料”命名。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2.省评协负责申报初审、汇总、上报工作,相关政策解释由省评协业务监管部负责,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 宁 0531-82990178;史 凯 0531-82990180。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出入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