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行业不正当竞争,维护行业良好发展环境,近日,山东评协向全省行业机构发布《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警示函》,通报了涉及我省4家机构的7条不正当竞争问题线索及其处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约谈负责人、提出明确整改意见等方式,目前,3个涉事项目已作废标或退标处理,其余4个正在按程序办理废标或退标手续。
山东评协在警示函中提出四项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意义,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认清危害后果,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要澄清错误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中评协《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意见(试行)》,杜绝侥幸心理,做到严格自律、互相监督。四是要细化制度措施,坚决保证投标报价不低于执业成本,共同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把《实施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下一步,协会将一如既往地坚决反对和严肃处理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零容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机构,除列入年度重点监管对象、依规从重予以自律惩戒、记入会员信用档案外,还将纳入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范围,实施延伸核查,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