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评协〔2020〕44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保障工作,现将《中评协关于对确诊新冠肺炎个人会员发放慰问金的通知》(中评协办〔2020〕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评估机构将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已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情况(详见附件)统计汇总,并于2020年9月10日前发送至省评协邮箱。
联系人:孙献 张辛妹
电 话:0531-82990185、82990189
邮 箱:sdpingxie@163.com
中评协关于对确诊新冠肺炎个人会员
发放慰问金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20〕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对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发放慰问金相关工作,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对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发放3000元人民币(税后)的慰问金。
二、请各地方协会统计汇总和审核本辖区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已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情况(详见附件),并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中评协统一申报。
联系人:刘书君 王维
电 话:010—88339687、88014219
邮 箱:liushujun@cas.org.cn、wangwei@cas.org.cn
三、对于2020年8月31日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参照本通知要求办理。
四、鼓励地方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内确诊为新冠肺炎的个人会员,予以关怀和慰问。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