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评协〔2022〕51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加强党建引领,促进行业“做大做强 做精做专”,引导打造典型资产评估机构和过硬人才队伍,树立行业新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18-2021年度山东省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综合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依法在我省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
本次活动主要对2018-2021年度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涌现出来工作突出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进行综合评议。
(二)参加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党组织健全,党建入章工作迈出重要步伐,党建、群团活动开展扎实有效,行业统战工作有序开展,具有鲜明的企业文化;
2.大局意识强,扎实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积极围绕落实国家、省重大政策决定和战略部署,跟进开展资产评估服务;
3.领导班子团结,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健全,质量控制、财务管理、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
4.认真执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执业,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参评年度内(2018-2021年)未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和违纪现象;
5.在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宣传行业正能量等方面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如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慈善救助等;
6.认真履行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如实编报会计报表,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金或办理职业保险,切实保障执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
7、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参评年度(2018-2021年)业务收入逐年增长;
8、重视人才培养与选拔,从业人员相对稳定;
9、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党建引领、行业宣传、技术援助、考试培训、准则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三)参加资产评估师综合评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四年以上(2018年1月1日前登记);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近四年内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4.职业道德水平较高,谨慎执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爱岗敬业;
5.热爱资产评估行业,关心公益事业,关心支持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在行业宣传、执业质量监管、继续教育培训、课题研究、考试宣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6.在资产评估行业创先争优和党建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需报送材料
(一)参加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议需报送的材料
1.在党建引领、开展党团群活动、行业统战、企业文化建设、内部组织机构健全、人才培养、业务收入、支持协会工作、行业贡献等分项总结,字数控制在2500以内;
2.参评年度内(2018-2021年)未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没有不诚信记录的相关承诺证明;
3.受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参加行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证明材料;
4.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二)参加资产评估师综合评议需报送的材料
1.个人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以内;
2.本人受表彰奖励情况及证明材料;
3.发表的专业论文成果的证明,参加行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证明材料,担任人大、政协等部门委员代表的相关证明;
4.资产评估师在参评年度内(2018-2021年)未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的相关承诺证明;
5.其他与申报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三、组织程序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根据自身情况,严格对照资格条件,上报有关材料;
(二)省评协对上报材料进行审议遴选,结合平时各项检查等情况确定最终名单,对综合评议产生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省评协于12月上旬在协会网站予以公告,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奖励,颁发证书。
四、其他要求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活动,共同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严格资格条件,上报材料务必真实详细,严禁弄虚作假。
(三)请于2022年11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邮寄至省评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pingxie@163.com。
联系人:孙献
联系电话:0531-82990185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7号越秀园小区公建楼316。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10月20日